黑龙江省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精神,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9号)和《国家统计局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办法,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向社会公布“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将“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等。
三、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举措
(一)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减少审批环节。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原审批流程为受理、审核、复审、审定四个审批环节。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申办,经我局认真研究,决定取消复审环节,改为受理、审核、审定三个审批环节,使企业在申办过程中更加快捷。二是缩短办理时间。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为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我局将办理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压缩比例50%,使申请人能够在更短的时间获得涉外统计调查许可证。三是真正实现办理过程“最多跑一次”。申请人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事项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接受现场审核,参加涉外调查管理业务知识考试并通过即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我局会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一次性补齐材料,继续办理后续流程。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了申请人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四是审批结果邮寄送达。通过优化和完善办理流程,在审批结束后,我局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告知已完成审批结果。如果申请人不方便或没有时间取审批结果,我局会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将涉外统计调查许可证邮寄给申请人。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在信用黑龙江平台公示许可信息,接受投诉举报;二是对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核查,依法查处违反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基础信息共享,提供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名单信息。
(三)压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负责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各项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违反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附件
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
子项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改革举措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境内法人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和统计调查方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家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第十条第一款: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 |
黑龙江省统计局 |
1.优化审批流程 |
取消复审环节,由受理、审核、复审、审定四个审批环节改为受理、审核、审定三个审批环节。 |
2.缩短办理时间 |
有法定20个工作压缩为10个工作日,压缩比例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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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境外组织在华机构) |
3.真正实现办理过程“最多跑一次” |
申请人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事项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接受现场审核,参加涉外调查管理业务知识考试并通过即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我局会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一次性补齐材料,继续办理后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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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结果邮寄送达 |
如果申请人不方便或没有时间取审批结果,我局会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将涉外统计调查许可证邮寄给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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