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遴选聘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黑政办发〔2018〕9号)等有关规定,省统计局现面向社会遴选聘任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律师事务所1家。
二、聘任期限
聘期最长3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即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度履约期限内诚信履行相关义务,服务优质高效,年度考核合格,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约下一年度合同。
三、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
(三)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和以省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出具法律意见;
(五)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和敏感案(事)件以及重要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七)省统计局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二)具备较强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具有精通行政法、民商法的执业律师服务团队;
(三)声誉良好,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五、报名资料
(一)黑龙江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单位遴选报名表(见附件1);
(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四)近5年执业情况说明;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见附件2);
(六)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17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黑龙江省统计局;邮寄报名的,请同时通过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付博宇,联系电话:0451—82609701,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邮政编码:150001。
八、聘任费用
(一)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每年30000元(叁万圆整)。
(二)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执行及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时,费用另行商议。
黑龙江省统计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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